新竹一名駕駛,日前行駛在馬路上,突然遭到後方轎車追撞,原以為是車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會撞到,沒想到這輛白色轎車,疑似蓄意前後移動,接連衝撞他的車尾,嚇得他趕緊變換車道離去。而這樣危險行徑,已經違反交通處罰條例,依法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
行車紀錄器左下角,小客車駕駛行駛在路上,突然無預警,遭後方白色轎車追撞。被撞駕駛:「ㄟ!後面撞到我們了,ㄟㄟㄟ!他為什麼要這樣撞啊。」
前方駕駛以為是後方車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不小心撞上,沒想到白色轎車疑似蓄意,先是急踩煞車後退,再猛踩油門前進,接連衝撞他的車尾。被撞駕駛:「那個人怪怪的,他是不是喝酒啊,ㄟㄟㄟ!要撞到了,小心啊!你要不要開到旁邊去。」
駕駛被撞得莫名其妙,但擔心會危險,不敢下車找對方理論,趕緊變換車道加速離開。交通隊分隊長謝昇慶:「這台車是未依規定,保持安全距離,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8條,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依照交通處罰條例,車輛行駛在路上應該保持前後車的安全距離,如果沒有遵守規則,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但受害車主始終想不通,怎麼會惹來後方車輛連續追撞,只能慶幸沒出意外,虛驚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