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傳媒報導】屏東地檢署日前以「妨害風化」起訴1名經營按摩店的女老闆,原因是她經營色情按摩店,但證據不是沾有精液的衛生紙或潤滑液,甚至連性交易用的保險套及現金都沒有,而是僅根據男客供述,以每間按摩店都會擺放的毛巾與床巾,就指控她罪名。
女老闆向鏡傳媒投訴自己遭到冤枉,而當記者找到作證的男客時,對方坦承自己是「不得已被逼的」,才會配合警方的說詞,做出不實指控。
位於台灣尾的屏東縣日前出現一件離譜的妨害風化起訴案件。一位經營按摩店的女老闆,被檢察官以「妨害風化」起訴,而證據除了男客證詞外,就僅有每間按摩院都會有的毛巾與床巾。
37歲的按摩店女老闆阿幸(化名),2016年11月28日遭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控,5月時媒介店內女服務生與巴姓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手淫),涉嫌妨害風化。
阿幸說:「我沒做的,絕對不該默認、被栽贓,不能因為其他按摩店有做半套,就認為每一家按摩店都經營色情。我店內沒有裝設安全門、警示燈和暗門通道,也沒有保險套,這些色情按摩店的『制式配備』都沒有,憑什麼說我經營的是色情按摩,更何況連法官都認為,警方在我店內查到女服務生幫男客半套服務的事情,根本沒有證據。」
原來,在檢察官起訴阿幸之前,警方已經先...【點我看更多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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