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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率計算 明年1月1日改制向國際看齊

記者 呂蓓君 / 攝影 葉俊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16/12/12 20:12
最後更新時間:2016/12/12 23:26

年關將近,歲末聚餐的機會變多了,根據警政署統計每年12月到隔年2月是酒駕的高峰期,其中以晚上8點到凌晨12點比例最高超過25%,為了不讓遺憾發生,警方除了會在高峰期加強擴大酒駕臨檢。為了跟國際接軌,明年1月1日酒駕致死計算方式,交通部將從車禍後24小時延長到30天,整合警政署和衛服部資料,希望能收集到更完整的數據。


 


凌晨傳出巨大的撞擊聲,2台車在路口對撞,國產車車頭全毀,價值千萬的賓利車也嚴重受損;另一起則是在花蓮,刺耳的喇叭聲響起,下一秒騎機車的婦人被撞飛50公尺,擋風玻璃整個碎裂,婦人送醫後不治,這些事故的起因全都是酒駕。

記者呂蓓君:「每年12月到隔年的2月,都是酒駕的高峰期,而記者所站這個路口,是內湖到台北市的主要聯外道路,而每年在高峰期的時候,警察局都會擴大攔查加強酒駕臨檢。」

 
有沒有喝酒,朝著機器吹一下就能馬上知道,警方加強的重點像是各連外道路、還有夜生活多的信義區、中山區、萬華區,都會依照不同特性加強攔檢。

台北市交通大隊組長顏三隆:「每月至少都會有6次以上的擴大酒駕執法專案,除了這6次以外,我們平常也有4到5個分局每日都有規畫酒測勤務,所以每天都有這個執行的警力。」

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蔡宗益:「我們會持續規劃每個月全國同步大執法,一個月會有2次,那各地的警察局會根據他們轄區的狀況,每個月會規畫4次以上他轄區內的大執法。」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16年1到10月酒駕死亡人數86人,比去年同期少39人,年減率超過3成(31%),雖然數字下滑但恐怕不夠精確,因為現行是以A1類道路交通事故做統計,用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作為計算標準,不過現在這套計算方式要重新調整。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秘謝界田:「為了跟世界的接軌,真正反映出一件車禍死亡實際的數字跟情形,我們從24小時改為30天。」

要和世界標準接軌,計算方式要從24小時延長到30天,希望能有更完整的數據,同時也要匯集警政署衛福部等跨部會合作。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秘謝界田:「衛福部要統計這個真正車禍死亡的資料,通常30天死亡的數字,會到隔年的6、7月才會顯現出來。」

 
目前世界各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時間認定,24小時內的有日本、西班牙、台灣,30日則有英國、愛爾蘭、德國、芬蘭、丹麥、美國、日本、以色列、不丹等好幾個國家,不過即使改變計算方式,專門研究交通事故的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認為仍然不完備。

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不管是24小時還是30天都會有黑數,關鍵的問題有3個,第一個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比如說你騎著摩托車去撞山壁,那個算不算道路交通事故?」

台灣酒駕死亡從95年的高峰期,死亡人數從727一路下滑,到104年已經降到142人,10年來減少超過80%的死亡率。

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尤其是酒駕撞死人而逃逸的,這個大概占5分之1,你要30天跟人家比,如果很多黑數這個比也是不準。」

台灣社會對酒駕零容忍,先後修法加重刑責,2013年5月31日刑法修正案,公共危險致人於死從1到7年上升到3到10年,肇事逃逸則從5年提高到7年,台灣酒駕刑責偏重,但重刑之下仍有莽夫,酒駕事件層出不窮,雖然近10年來酒駕傷亡人數減少,但仍造成4000個家庭的破碎、和1600個重殘家庭,對社會和家庭造成損失是無法衡量的,年關將近尾牙聚餐機會多,別讓自己一時的快樂造成他人終身的遺憾。

 
#聚餐#酒駕#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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