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在新竹發生一起火警,起因是一名少年無照騎車,一輛車為了閃避他,撞上路旁瓦斯減壓站的管線引發大火,房屋1、2樓遭燒毀,屋主氣得對2名肇事男子和瓦斯公司提告,法官認為瓦斯公司沒有在減壓站旁架設防護措施,賠144萬元。
熊熊大火跟著瓦斯氣體不停在民宅外竄燒,消防人員拉水線灌救,但火就是滅不了,不時傳出爆炸聲,避免延燒,出動怪手將闖禍的轎車拖離,這起火警發生在2014年12月,當時轎車為了閃避一名少年無照騎車,撞上民宅外的瓦斯管線,瞬間引發大火。
車主(2014.12):「騎士就被撞一下,我車子因為靠左邊失控,撞到民宅旁邊的瓦斯管。」
最後燒了整整2個小時才被撲滅,4層樓的透天厝1、2樓嚴重毀損,屋主事後認為瓦斯公司將具有高度危險性的減壓站設置在房屋牆邊,卻沒有任何防護,有過失責任,氣得提出告訴。
瓦斯公司人員:「現在在一些重要或人車通行的繁忙路口,我們加裝了一些防護箱的安全措施,當然我們也希望說這樣子的設施能夠對公用的設施來防範一般的事故。」
現在的瓦斯減壓站除了後推到路邊外,也用水泥磚架高,外部還用鐵殼防護,但法官認為瓦斯減壓站有其危險性,當初設置有獲得屋主父親同意,但33年來沒有考量地方發展,車輛變多沒有加裝防護設施,導致駕駛撞斷減壓站的瓦斯管線引發大火,因此認定新竹瓦斯公司有過失責任,需賠償144萬元,另外闖禍的貨車駕駛也得賠償屋主35萬,無照林姓少年則是賠償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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