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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談不攏!校長開車撞死婦 家屬抗議

記者 李汪勝 報導
發佈時間:2016/12/06 12:38
最後更新時間:2016/12/06 13:39

花蓮國風國中校長去年11月開車撞死一名騎士,被法院以過失致死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但家屬提出200萬元賠償金,雙方談不攏,上午死者家屬前往國中抗議,質疑校長當初是開車看影片才會肇事,校長澄清尊重家屬,但對方說法還是有出入。


 

一名媽媽騎著摩托車載女兒,經過十字路口,疑似快到中線時,突然右邊衝出來,一台轎車完全沒煞車,撞上母女倆,瞬間被撞飛,機車零件散落一地,後座女兒飽受驚嚇,坐了起來,但被彈飛10公尺遠的媽媽,難逃死劫。

遭撞死婦人家人:「冷血校長,出來面對。」

羅小姐的家屬控訴,去年11月7日早上7點多,死者騎機車經過國風國中門口,當時路口閃黃燈,雖然羅小姐騎的是支道,但是人疑似過了中線卻被鍾姓校長撞上,送醫不治。
 

遭撞死婦人丈夫陳先生:「走幹線的人,當你前方有機車通過的時候,汽車的撥放器或智慧型手機,撞擊人了最後以幹線的路權來撞支線,汽車的撥放器或在觀看影機的跡證。」

用影音播放器或手機在看影集證明,羅小姐的家人控訴鍾姓校長疑似邊開車邊看影集,才會沒注意到死者,另外鍾姓校長當天開車要到鳳林國中主持校際活動,正在執行公務,但家屬質疑他為執行公務,超速行駛。

遭撞死婦人丈夫陳先生:「車輛撞擊的瞬間,煞車燈完全沒有亮。」

鍾校長:「家屬說的一些事故發生原因,還有一些賠償的過程跟金額,但都跟判決書認定的事實有出入。」

司法判決,校長刑事上需負3成責任,雙方在今年經過調解,民事上對方只願意賠60萬元,家屬認為,和請求賠償的金額差距過大,加上對方事後處理態度不積極,接下來可能會對簿公堂,討回公道。

#校長#過失致死#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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