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偵辦一件妨害自由案件,沒想到開庭前,原告在法庭外正好遇上被告,不但在法庭外出手打傷對方,甚至連對方臉部掛彩送到醫院,原告依舊不放過,拿著水果刀追到醫院急診室,再砍傷對方,造成手部肌腱斷裂,而原告行兇後逃逸無蹤。
忙碌的醫院急診室突然一陣混亂,穿著粉紅上衣的男子慌慌張張衝了進來,後頭一名黑衣男子手裡拿著水果刀追了進來,追逐拉扯之間,打人的、被打的、跟勸架的摔成一團,連急診室醫療器材都被撞倒。
醫院保全:「有去把他制止啊。」記者:「不理會?」醫院保全:「不聽勸,就把對方砍下去了。」
沒多久,粉紅上衣男子起身後,右手臂遭到砍傷,一旁的急診護士趕緊將他帶去包紮。醫生:「很臨時發生的,那個病患是外傷的,然後仇家直接就衝進來,拿著水果刀尋仇,這是非常突然發生的事情,我們醫護人員也很難阻止。」
是什麼深仇大恨,居然追殺到醫院?原來黑色上衣的黃姓男子,控告粉紅色上衣的柯姓男子妨害自由罪,開庭前2人卻在法庭吵起來,柯姓被告被打到送醫治療,沒想到黃姓原告又拿著刀,一路追砍到醫院。
由於一切發生得太突然,醫院保全還來不及抓人,就被砍人的嫌犯跑掉,因為一時衝動,原本告人的黃姓男子改被列為殺人案嫌犯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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