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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少女疑似因為偷了一輛機車,被車主帶人挾持痛毆,這名少女後來佯稱要上廁所,跑進楠梓火車站的公廁,少女還猛按緊急按鈕,火車站的工作人員急忙查看,但當時少女非常害怕,不願意開門,直到警察來了,她才從廁所出來,不過警方把少女送到派出所,只有依竊盜罪移送,卻沒有追究毆打少女嫌犯的刑責,引發爭議。
楠梓火車站的監視器畫面,少女快步走進公共廁所,進到裡面後,立刻按了緊急按鈕,尋求協助。楠梓火車站員工:「不少人,10幾個人都在外面顧著,在門外看顧,我看這個狀況趕快借電話報警。」
火車站人員當時趕到廁所外面,不過少女非常害怕,不願意出來,等到員警到了現場,少女終於打開門,她向警方供稱,自己偷了一位林姓女子的機車,後來被對方聚眾挾持,還對她暴力相向,但從當時少女走出來的狀況來看,身體並沒有外傷。
記者:「有沒有覺得被打或被恐嚇?」楠梓火車站員工:「沒有注意。」記者:「外面的人看來很兇嗎?」楠梓火車站員工:「我義務就是報警而已。」
少女後來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不過警方卻沒有追究毆打她群眾的刑責,引發爭議。記者:「有沒有什麼異狀?」楠梓派出所員警:「沒有,身上沒有明顯外傷,都沒有。」
警方解釋,少女沒有提到被毆打,身上沒外傷,究竟有沒有吃案之嫌,督察組已經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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