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察張家逢,因為取締違規停車,遭駕駛吳志展砍成重傷,院方指出,6刀分布在左胸、肩膀跟大腿,手臂也有多處斷裂,還在加護病房觀察。張媽媽看見兒子受傷很不捨,一度不滿法官裁定30萬元讓嫌犯交保,檢方下午抗告,二度聲請羈押,法官晚間逆轉裁准收押,理由是有逃亡之虞。
凌晨才裁定以3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拘提,二度聲押開庭結果大逆轉,砍警嫌犯遭到收押,走上囚車之前,雙手上銬表情漠然,對收押表示服氣,法院第一次裁定交保,理由是沒有逃亡之虞,抗告後法官換人,收押理由變成有逃亡之虞。
新北地院庭長連育群:「被告失業1個月之久,沒有每天回家,有時不知去向居無定所,以及今天上午警方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按壓門鈴及敲門長達50分鐘等情。」
第一次交保、第二次裁定收押,看在受傷員警張家逢的母親眼中,一度感嘆很不公平,為什麼可以讓他30萬交保。
張家逢母親:「為什麼可以讓他30萬交保,如果說今天那個壞人砍到的是法官的家屬,法官你可以讓他30萬交保嗎?如果你砍到他的親人,你可以讓他30萬交保,我就不敢再說什麼。」
看著兒子當街遭人連砍6刀,刀刀刺進張媽媽的心理,還有員警忍不住嗆法官,日前有人獵捕吃下蠵龜裁定羈押,但殺警察竟然能交保,自嘲人命不比綠蠵龜。
院方表示,張家逢還在加護病房中,經過手術後,他左肩膀、背部多處肌肉斷裂,左胸部大肌、小肌斷裂氣胸,左大腿撕裂傷、左手臂等處,共6刀,只能靠比手畫腳跟家人交談。
張家逢妹妹:「他的左胸是整塊肉是縫上去的,因為已經整個掉下來了。」
34歲的張家逢,未婚是家中的老二,個性相當體貼,畢業於高師大工業研究系、輔大圖資所,途中雖然考公務員,因為缺乏興趣都沒考上,但對於警察工作相當熱忱,101年考上特考,2年前到新海所服務,但其實一開始,家人並不支持他當警察。
張家逢妹妹:「但是因為我們家人說警察比較危險,就是比較反對,然後還是讓他去當警察,沒想到才當2年就發生這樣的事情。」
張家逢說服家人,當了警察做了自己喜歡的工作,但也因為工作受了傷,只希望能早日康復,重回工作崗位別讓家人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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