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畫面。/TVBS資料畫面
台北市徐姓前派出所副所長,與妻分居10多年,他3年前腦出血陷昏迷,太太為他辦理退休,支領月退休金。他清醒後控告太太未經他授權擅自幫他辦退休,領走百萬元退休金,涉及偽造文書。最高法院審理認定,徐妻跟家人討論後才為徐辦退休,且款項用於支付徐的卡債、醫療及子女學費,對徐有利,沒有私吞退休金,今(12)日判決徐妻無罪。
徐除了告妻涉及偽造文書,也提出離婚訴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分居10多年感情無法回復,去年判決兩人離婚。
54歲徐姓前副所長在102年8月3日中風,腦出血陷入昏迷,同月12日徐妻替他辦理退休,申領月退俸。同年10月他清醒驚覺已經是退休人士。
他控告太太指出,與妻育有3名女兒但夫妻感情不睦,民國100年他搬進警局宿舍與太太分居,偶爾休假才回家。他中風送醫陷入昏迷後,太太竟盜刻他的印章、自填委託書,偽造他的簽名、蓋章申請月退俸,她還領走他的退休、撫卹金共35萬餘元,以及銀行存款196萬餘元。
徐妻辯稱,徐送醫後時而昏迷,時而清醒,仍可點頭示意。102年8月8日她與女兒進病房問徐,是否要辦理退休,徐當時同意,才為他辦理退休。她說領到錢是幫徐清償銀行貸款102萬元及家用。
派出所葉姓所長及許姓友人出庭作證,曾看到、聽到徐妻與徐母、徐弟等家人討論徐的退休事宜。葉說,他建議徐家選擇較有利的「月退」方式退休。
新北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審理時,調閱醫院紀錄,徐在加護病房期間,有意識清楚的時候,徐妻獲徐同意才辦退休是有可能的事。
法院指出,徐妻領錢後替徐償還卡債,支付醫療、手機、保險等費用,以及家庭、3名女兒的生活費,剩餘52萬元存入銀行優惠存款帳戶,均是依有利徐的方式處理。如果她要私吞,大可暗中進行,何必跟徐的家人討論退休方式,認定徐妻沒有違法,判決無罪。徐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12)日判決駁回,徐妻無罪,定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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