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蔣姓男子家境富有,去年透過相親認識一名許姓女子,雙方交往後訂婚,蔣姓男子還給予女方130萬聘金,但結婚前許姓女子發現準新郎有性功能障礙,準丈母娘因此向蔣姓男子提出退婚要求,準新郎蔣姓男子事後提告,要求女方退還聘金。基隆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準丈母娘到處跟親友散佈性功能障礙,依妨害名譽起訴,但聘金是蔣姓男子主動給準新娘,不涉及詐欺罪,不起訴處分。
一張張訂婚時拍的照片,新娘一身桃紅色禮服滿臉幸福,新郎穿著黑色西裝帥氣又大方,新郎替新娘戴上婚戒一旁的親友不停拍照,記錄這美好的時刻,但這對新人上紅毯前鬧上法院,婚也不結了。
蔣姓男子:「我媽媽往生,我爸爸希望她可以幫我媽媽出殯,可是她媽媽說,如果這樣子的話就一定要訂婚,可是她說有負債,需要我們幫她處理。」
蔣姓男子說的好氣憤,他說和許姓女子兩人9月相親認識交往一年,他向女方提出訂婚,去年7月舉行文定儀式付了聘金60萬元,還替未婚妻償還70萬元債務。
但訂婚後,許姓女子發現蔣姓男子有性功能障礙想退婚,蔣姓男子氣的提告。
蔣姓男子:「我感覺就是詐欺,感覺他們就是想要這些錢就對了。」
但是許姓女子反駁說,錢是對方自己要給的。
許姓女子:「聘金也都是他們自己講的,他們自己願意拿這些錢出來跟我訂婚,也是他們自己講的,沒有人要求他們,他現在自己身體有狀況,我叫他去看醫生,他沒有辦法接受,他就惱羞成怒的來告我。」
最後檢方認為,蔣姓男主動提出訂婚女方沒有詐欺之意,但是準丈母娘到處跟親友散佈性功能障礙,依妨害名譽起訴,但聘金是蔣姓男子主動給準新娘不涉及詐欺罪,不起訴處分,許姓女子也只有向母親抱怨男方身體狀況,沒有向眾人散布不構成誹謗要鍵,裁定不起訴,但蔣姓男子決定要提告到底替自己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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