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羅東一家超商的店員,懷疑女子偷東西,要求檢查包包,女子堅持手上的飲料有付錢,而且還有發票,但店員就說,有看到女子把其他商品放進包包裡,才會要求檢查,只是女子不願意配合,兩人就在門口僵持不下。
店員vs.女子:「我看一下而已啊!拿出來結帳我就放你走。」
超商店員擋在門口,懷疑女子偷東西。
店員vs.女子:「這個嗎?不是不是,我不是要這個。你要什麼,那你到底要什麼?讓我看你裡面有什麼東西啊?錢啊、悠遊卡。那我看一下簡單啊,不然我報警喔。」
店員要求看包包,但女子東扯西扯,不給看也不妥協。
店員vs.女子:「我幹麻給你檢查包包?我懷疑你拿東西。真的嗎?我剛結帳完了欸。沒有,你剛去那邊我有看到。」
兩人在門口僵持不下。
店員vs.女子:「我結帳我不能喝喔。你可以喝啊,我說妳包包裡面有沒有。」
女子堅持沒有偷,因為手上商品已經結完帳,最後店員沒輒只好讓他離開。
當時女子手上拿了一瓶飲料有結帳,但店員說看到女子,把另一個商品放進包包,對方不願意配合,有沒有偷不知道。
回到事發現場,超商不願再再多說,但店員要求檢查包包,這樣的處理方式 ,被質疑已經失當。
民眾 :「警察都沒權利搜了,他有什麼權利可以搜。」
記者vs.民眾 :「但是你還是會給他看?會,因為要證明自己的清白。」
因為不是現行犯,店員不能強制要求搜包,真的要搜也只能報警。
王清白律師 :「逮捕之後要通知警察,由警察來執行附帶搜索,才可以執行搜索的動作。」
店員檢查包包,萬一沒偷免不了尷尬,還會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避免爭議,碰上這樣的情況,除了監視器佐證,最好還是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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