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20日高雄市警方發現一名男子車上疑似有槍械,沒想到盤查時對方開車衝撞,甚至拖行員警逃逸,經過追查才知道,是一名槍砲彈藥的駱姓通緝犯,除了販毒還涉嫌擁槍自重,警方利用他在理頭髮時,衝入將他制伏,當時嫌犯還一臉頭髮,披著大毛巾,過程中,警方擔心他身上有槍,一名員警舉著上膛槍枝,從頭到尾對準他。
承辦員警vs.駱姓通緝犯:「趴好趴下。」
警方荷槍實彈衝進理髮廳,就是因為椅子上這個人,除了是通緝犯,還可能攜帶槍械。
承辦員警vs.駱姓通緝犯:「手出來。」
要嫌犯把手拿出來,因為當時他正在理頭髮,脖子還圍著大袍子,擔心危險,除了一人持槍站在前方戒備,左右各有一人控制他的行動,還有一個人負責搜索。
承辦員警vs.駱姓通緝犯:「嫌犯說,我有看到你們進來,我不會反抗。」
為了取信員警,還搬出老婆當擋箭牌。
承辦員警vs.駱姓通緝犯:「我有答應我老婆不會反抗。」
打出老婆牌無效,接著又上演苦肉計。
承辦員警vs.駱姓通緝犯:「不是啦,喔,我的手。」
都已經落網被逮,沒想到這時候他還想說謊。
承辦員警vs.駱姓通緝犯:「說自己身上跟車上都沒東西。」
只是話說完不到2分鐘,警方就在車上找到彈頭跟彈殼。
承辦員警:「來來來,這是彈頭,彈頭跟彈殼,要改裝用的。」
原來這名34歲的嫌犯,除了是毒販,2年前就因為違反組織條例以及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被判刑4年多遭通緝,加上上個月被盤查時,車上還疑似有槍械,開車企圖落跑,還拖行員警,難怪這次圍捕行動警方嚴陣以待,不容許出現任何閃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