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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跟蹤站崗騷擾5年! 法院裁准保護令


發佈時間:2015/06/11 21:1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20:34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5年來不斷跟蹤騷擾前女友的姊姊,新北地方法院裁准「暫時保護令」,禁止李姓男子,對黃家姊妹出現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行為,並禁止李男騷擾、跟蹤、聯繫2人或接近2人住處跟辦公室等特定場所,違反保護令,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而李姓男子中午傳出情緒不穩定,家人報警後,強制送往台北市市立療養院就醫。
 
 
李姓男子跟蹤黃姓女子5年,寫情書還闖入家裡偷貼身衣物,黃姓女子精神崩潰,聲請保護令,新北地院裁準,同一天李姓男子被家人通報,送往療養院了,但她開心不起來。
 
黃姓女子:「等他出來之後,會不會再重複繼續之前的情況就不曉得了。」
 
38歲的李姓男子,因為跟黃姓姊妹的妹妹交往,後來轉追求姊姊,跟蹤騷擾5年,經常到上班地方、住處堵人。消息曝光引發各界討論,11日下午父母自己報警,把李姓男子送往療養院。新北地院裁定保護令,禁止李姓男子騷擾、跟蹤,對黃家姊妹出現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行為,也不準他聯繫2人,或接近2人住辦等特定場所,違反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李姓男子鄰居:「12點半左右,那時候『盧』很久,後來好像把他請下來。」
 
黃姓女子還是覺得,他情緒不穩,如果出院會不會除了站崗,還有更多動作?目前只能確定,暫時不用每天在家樓下、公司外頭看到他。
 
 
#跟蹤#騷擾#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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