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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弄主管影片PO網 2員工遭起訴

攝影 胡志成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6/28 12:0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現在網路發達,許多民眾都會將拍到的影片上傳,卻可能忽略涉及妨礙名譽的問題,高雄就發生,民眾將同事脫褲的影片上傳遭到起訴的案例!原來2名員工,當時和主管嘻鬧,扯下主管的褲頭,還拍下短片上傳,當時這名主管也同意傳上臉書,不過2個月之後,發現這段影片居然還在其他網頁上連結,讓他覺得名譽受損提告,法官認為,影片經過對方同意才上傳,不構成妨礙名譽,不過員工脫褲拍攝,涉及強制罪,遭起訴。

主管vs.記者:「我不願回應。」

電話那頭氣呼呼,不想回應,因為在火鍋店上班的主管和員工,居然因為影片上傳網路,互告撕破臉。

原來去年8月,其中一名張姓員工,當初和女員工逗弄男主管,當時員工把主管的褲頭脫下,旁邊還有女員工拿著DV錄下來,全程畫面17秒,隔天張姓員工還問主管,能不能把影片PO上臉書,當初主管同意,還在影片中按讚回應,沒想到事發2個月後,洪姓主管在其他入口網站,看到同一段畫面,覺得名譽受損,提出告訴。員工:「他們可能之前就有不開心,結果又這樣(惡作劇),才去告他們。」

不過檢察官經過審理,認為員工把影片PO上網路,事先經過洪姓主管同意,沒有妨害名譽的問題,兩人不予起訴,不過公然脫褲還加以拍攝,兩人卻已觸犯強制罪,提醒PO網者還是得小心,以為好玩,最後因為錄下自己的行徑,卻可能吃上官司。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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