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安全座椅放在路邊被檢走,為何不算偷竊?台北市邱先生到派出所報案,警方回覆不算「偷走」。他感到相當疑惑。我們深入追查,警方解釋,轄區內曾經辦理過拾荒老人撿走店家物品挨告。送到地檢署之後,又變成不起訴處分。所以,他們偵辦必須特別小心。
紅衣婦人扛著安全座椅騎腳踏車,留下不協調的身影。涉嫌A走安全座椅的婦人,往天母SOGO方向離開。這是警方調閱監視器當中,最後一段畫面。安全座椅的主人報警,警察說這不算偷東西喔。
兒童座椅失主邱先生:「警方是說他這個不算是盜竊行為,因為我東西自己放在人行道上,可能他們會誤認為不要的廢棄物,所以拿走了。」
記者林韋龍:「為了找回這1萬2千塊的安全椅,邱先生自己模仿他女兒的語氣,希望能夠找回那張椅子,還調了監視器跟發傳單,希望椅子能夠找回來。」
失主把價值1萬2千塊的安全座椅,放在路邊10分鐘就不見了。為什麼不算偷竊?依照法條來看,竊盜是在物品所有人旁邊,趁其不備拿走。侵占則是,不聞不問,據為己有。警方說,民眾對於詐欺、強盜,也很容易混淆。
台北市蘭雅派出所長黃柏翔:「之前我們受理的案件,確實有這種狀況,是我們在受理之後才發現,(嫌疑人)他是拾荒老人,結果案件上沒有認知是竊盜,而是認為是人家不要的東西拿走之後,被我們移送到地檢署,地檢署就因為他本身就是拾荒老人,然後就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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