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北市淡水登輝大道上,有一群年輕騎士亂鑽車道,還一路打打鬧鬧,完全不顧行車安全,而且遇上員警沒有收斂,反而加速逃逸,警方追了1分多鐘就不追,有人就覺得是不是因為之前有警察追嫌犯,讓嫌犯發生摔車意外,執法才會有所改變,但是警方解釋,執法上面絕對沒有改變。
一群機車騎在豋輝大道上,咦?有幾輛車,好嗨!嬉笑打鬧、邊騎邊玩,一路上東鑽西竄。就算看到員警也不在意,繼續往前騎,員警看不下去,於是就開始了你追我跑,這群騎士從車陣中竄來竄去,又在快車道上蛇行。
就這樣追了1分半鐘,騎士繼續逃,2名員警放棄了、不追了,就有民眾質疑,當場警方沒有開鳴笛聲,難道是因為擔心像之前案件,追人追到發生意外嗎?
交通隊執法組長楊信毅:「示意攔車是要給當事人了解,所以鳴笛的作用,並不是讓追的人知道警察有在追他,主要是在提醒其他用路人,警察有在執行任務。」
員警解釋,因為這群騎士蛇行又沒戴安全帽的行為,可以蒐證再進行舉發、再罰款,已經沒絕對必要,需要追上去開單,只是這群騎士危險騎車又沒戴安全帽,假如被撞或自摔,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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