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野壽司老闆,擔心師傅跳槽或是另外開店搶生意,要求員工簽訂競業禁止約款,但因為老闆沒有傳授技術,判決敗訴,律師指出,涉及技術層面,像科技業、工程師、或烘焙業等等,或是類似烘焙業的師徒制,老闆為了保障自身權益,防止徒弟把功夫學走,但員工也可要求比較高的薪資,當作補償,合約過程中,只要一方沒履行合約內容項目,就算違約。
記者王百櫻:「台北市吉林路上這間壽司店,相當知名,但卻因為裡頭的師傅跳槽,遭老闆控告,雙方對簿公堂。」
2名日本師傅,從原先的野壽司跳槽到野村鮨,新店面外觀低調,不失品味,不過師傅製作的料理,是否也很接近?
比較2家店,像海膽壽司,不管形狀還是份量大小,相似度極高,另外,招牌片握壽司,看起來同樣美味可口,不仔細看,很難分辨是不同餐廳的料理,至於價位,野壽司午餐時段,有1000塊和1600元套餐,野村鮨1200、1500左右;晚餐時段,兩家店都是3000起跳,同樣走中高價位路線。
舊老闆氣得跳腳,認為野村鮨根本抄襲野壽司,提告2人違反競業禁止約款,但律師指出,就算商品長得像,也未必違反競業條款。
律師王志超:「工作的範圍要特定,地點要特定,競業禁止的時間要特定,以及最重要的是必須要在薪水做一個補償。」
律師表示,如果老闆跟廚師建立的關係類似師徒制,師傅傳授功夫給徒弟,擔心徒弟把功夫學走,另行開店搶客,常會簽訂競業禁止約款的工作,其他產業,像是科技業,工程師,或烘焙業等等,涉及技術層面的,也常會跟員工簽訂條約,但如果,師徒兩人有一方沒有履行合約內容項目,就可能違約,勞資兩方在簽約前,白紙黑字講清楚,對雙方比較有保障。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2024女大粉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