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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救護車撞也得賠 拖車司機怨不公

記者 張哲偉 台中-彰化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5/22 12: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被救護車撞,還得賠36萬!彰化一名聯結車司機,綠燈通行,卻被一輛救護車闖紅燈,以時速90公里速度撞上,救護車報廢,法院審理認定,這名駕駛早就聽到救護車警笛聲音,應該要禮讓,因此雖然被救護車撞,還是判賠36萬元。對這項判決,拖車司機抱怨不合理不公平,全案仍可上訴。

2年前,一輛救護車通過十字路口時,闖紅燈撞上一輛聯結車,整輛救護車全毀,現在地方法院認定,聯結車司機要負肇事責任,判賠36萬。聯結車司機:「我是覺得很不合理,我是被撞的耶。」

聯結車司機得知判決結果,感到非常無奈,時間回到2009年1月19日,這名溫姓駕駛開著聯結車,行經台中市臨港路,以時速70公里,依照路口綠燈指示前進,沒想到無緣無故竟然被撞。聯結車司機:「經過路口中間的時候,遠遠聽到好像有救護車的聲音,然後我轉頭過去看,已經來不及了。」

溫姓駕駛表示,當時急踩煞車,還是閃避不及,而當時台中港務消防隊的救護車,卻以時速90公里的速度闖紅燈,撞上聯結車的右後輪,救護車車頭全毀,引擎蓋整塊掀開,擋風玻璃也全破了。

雖然沒有人傷亡,但消防隊以對方沒有禮讓為由,要求對方賠償,彰化地方法院表示,因為男子在路口就發現救護車,應該要禮讓通行,判賠36萬3946元,全案仍可在上訴。

#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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