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霧峰國中音樂班老師林俊斌,之前在帶領學生練團的時候發現一名魏姓男同學彈琵琶失誤,拿起手上的木魚棒敲打學生頭部4下,沒想到學生竟然因此耳聾,這名老師被告重傷害,最後法院認定老師的確有錯,判刑8個月。
指揮學生練團,前方老師林俊斌指導學生團練時,發現一名彈琵琶的男同學彈錯,求好心切之下,拿木魚棒敲學生的頭4下,沒想到事後學生右耳卻聽不到,就醫診斷為右耳突發性耳聾,雖然老師說當時
他力道不大,情緒也很穩定,只是想提醒學生跟上拍子,順手用正在打節拍的木魚棒敲打學生,這樣的動作法官認定對學生造成傷害,依重傷害罪判老師8個月徒刑,而老師也以300萬元和家長達成和解。
音樂老師林俊斌:「這個傷害已經產生了,我想法院這樣子的判決,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去跟家長和解,我想我是加害者,當然是希望這個傷害能夠減到最輕。」
受傷的同學原本沒有聽力問題,但是現在右耳為感音性聽障,已經是重傷害,認定與木魚棒敲頭有因果關係。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錫麟:「老師敲擊學生的頭部,跟學生的右耳聽力嚴重減損是有相當因果關係。」
原本老師只是求好心切,希望學生專心練習,但應該採取適當的方式鼓勵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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