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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腳踹2下!害人摔車亡 自摔變傷害致死

記者 廖宗慶 張子銘 / 攝影 江俊彥 桃園-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9/29 15:1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因為不滿被超車就伸腳踹人,害得一名邱姓騎士摔車死亡。這是2年前桃園的一場車禍意外,被害騎士在超車時,突然摔車被撞身亡,當時研判這是一起自摔意外,但檢警透過監視器畫面慢動作格放,才發現是後方騎士伸腳踹了2下害人摔車,短短2秒鐘的監視器畫面,摔車意外變傷害致死,踹人的蔣姓騎士被法官重判10年徒刑。

2012年這場車禍意外,畫面中,邱姓男子騎著機車,從內側車道準備超車,這時突然滑倒,被對向車道的機車撞個正著,當時判定是一起自摔意外。

但放大畫面來看,邱姓男子超車時,他右手邊的機車突然竄出一道黃光,碰到他的機車,接著他立刻摔倒,檢警認為,就在他超車時,右手邊的蔣姓騎士朝他踹了2腳,害他翻車被撞,案件大逆轉,但蔣姓騎士出面喊冤。

被告騎士蔣先生:「左腳膝蓋有動一下,但是我沒有碰到他。」

實際找專業賽車手測試,行進間被踹,如果時速不快,還能靠技術和平衡感把車拉回來;但如果速度加快,加上踹到車身後側45度,恐怕連他們都沒辦法反應。

專業車手陳彥良:「機車主要重心在後面,如果從這邊踢下去,然後因為反作用力關係,你就會反另一邊倒,就算你瞬間拉回來,也會因為重心不穩,然後導致摔車。」

專業車手說,機車行進間時速20公里被踹,可能只會造成車身晃動,40公里時被踹,龍頭恐怕不好控制,超過60公里,速度快、反應時間短,肯定會摔得很慘。

被告騎士蔣先生:「跟對方並沒有任何行車糾紛,警員在法院也有幫我證明。」

但監視器畫面,2台機車中間突然伸腳的動作,替死者平反,僅管踹人的蔣姓男子說,是因為被超車嚇一跳才伸腳,但他在16年前也因為行車糾紛發生衝突,這次又因為被超車就伸腳踹人,法官認為,交通容忍度比一般人低,重傷害致死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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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害#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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