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到大賣場購物,順便在美食街用餐,結果隨身皮包被偷走,事後他跟服務人員反應,得到的答案是,一整層的美食街商場,都沒有裝監視器,因此沒有錄下小偷的身影,男子只能自認倒楣,但消保官認為,保障消費者的「消費安全」,其中也包括財產的部分,賣場應該要有更周全的配套措施。
男子從貨架旁邊站起來,把飲料塞進包包內,再假裝若無其事逛街,賣場內裝監視器,最主要功能就是像這樣,替業者把關。但正因為鏡頭幾乎都對著商品,因此產生許多死角。
新北市一名陳先生,在這個月中到三重區一家大賣場消費,他在一樓美食區用餐,把黑色方包放在位子旁邊,裡頭有1台遊戲機、2張記憶卡,結果就被別人順手牽羊帶走了,事後他到服務台,請工作人員調監視器畫面抓賊,得到的答案卻是。投訴人陳先生:「他們服務處人員告訴我說,那一區全都沒有監視錄影器,他們沒辦法負責就對了。」
一整層商場,有賣吃的、有賣服飾用品,範圍不小,但是卻連一支公有監視器都沒看到,只有出租給其他廠商的店面,自行加裝,詢問消保官,其實消保法中,有要求賣場提供消費者應有的「消費安全」,一般比較容易注意的,是攸關生命和身體的公共安全,但其實消費者的財產,也是其中一部分,換句話說,就是賣場業者的責任之一。
陳先生:「這個場所是你們的,那你們就應該把基本的安全,有要維護一下比較好。」
賣場業者戴幸芳:「比較偏重在可能就是重要出入口的地方,加裝一些監視器設備,可能就沒有辦法達到說,每個角落都有監視器。」
監視器的功能,從監督轉變成保障,到底該安裝在哪裡,業者是不是應該從裡到外、從賣場內到美食商場,都該同一標準,消費者和業者各有各有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