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因為行車紀錄器越來越普及,許多民眾常常在路上看到其他駕駛人違規,或是車禍糾紛,都會利用行車紀錄器拍下的影像,投訴給警方,類似這樣的檢舉案件,光是一年就高達數十萬件,但警方實際的破案率卻似乎不如預期,警方強調,他們不是只開單不破案,而是因為要舉證成功,時間地點和違規事實缺一不可,但行車紀錄器裝置角度固定,視野有限,有時候沒辦法完整呈現現場,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
車子一輛輛從高速公路路肩,疾駛而過,不到1分鐘,至少就有10台車大膽違規,以為警察沒看到,卻不曉得隔壁車道,已經有民眾,用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來,把畫面送給警方檢舉違規,不花一分力,總共54張罰單,根本是天上掉下來的業績。
北市交大執法組長黨一凡:「因為行車紀錄器這1、2年的發達,我們相較於以往,有些民眾用手機或者是V8,或者是相關的相片,來檢舉的數量有些微增加。」
從實際數字上看,光是台北市,98年上半年違規舉發案件,1月只有23萬件,2月開始暴增到37萬,後面每個月幾乎都有30萬張的罰單開出,但警方破獲的交通肇事跟公共危險案件,兩個加起來,最多卻只有2月的510件,整體破案率竟然不到1%,難道警方是只開單,不破案。
黨一凡:「因為行車紀錄器拍攝的角度,擷取的角度有限,有時候並沒辦法拍攝到相關號誌或標線的設置,所以對舉發的案件,不見得會有成功相當大的機率。」
原來要成功舉證,時間、地點、違規事實,一項不能少,但行車紀錄器,只能拍到人的眼睛可以看到的部分範圍,加上有的時候因為車子晃動,造成影像模糊,行車紀錄器裝設角度固定,拍到的視野難免受限,導致舉證困難,連警方都覺得可惜,但還是強調會從影像中,盡量找尋線索來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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