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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定案!賣凶宅屋 法院有責先查明

記者 顧守昌 何佳芸 台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12/25 12:1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單親媽媽莊小姐標到法拍屋,貸不到款,棄標還被沒收39萬元押金,最後只拿回6萬元的事件爆發,讓社會注意到標法拍屋的相關爭議,為避免類似案件重演,司法院火速增訂法院在查封和鑑價時須調查房屋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或凶宅,若屋主不配合調查,可以聲請法院管收,這條新增定的規則,今年12月10日已經正式生效。

單親媽媽莊小姐:「因為我的小孩不諒解,媽媽你為什麼搞成這樣子,媽媽沒有錯,媽媽很勇敢,媽媽只是要討回媽媽自己的公道。」

傷心流下眼淚,因為誤買了凶宅,帶來後面一連串的惡夢。今年2月,莊小姐誤買到凶宅,債權銀行卻拒絕貸款,她被迫棄標,原本39萬的押標金只能拿回6萬,事件曝光後遭譴責,債權大眾銀行11月才登門道歉並賠償。單親媽媽莊小姐:「我也希望、真的希望沒有下一個受害者。」

為了避免事件重演,司法院火速增訂條文規定,未來法院在查封和鑑價時,需調查房屋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和凶宅,如果屋主不配合調查,可以聲請法院管收,今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促成好結果,莊小姐很欣慰。單親媽媽莊小姐:「並不是說要他們陪我多少錢。」

雖然現在還住在小小的套房裡,但已積極在尋找下一個家。莊小姐不向強權低頭,成功為自己和民眾,爭取權益。

#法拍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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