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子,向朋友借了一輛百萬轎車MINI Cooper S上路兜風,由於沒有駕照,再加上不熟悉路況,發生意外,把車撞壞,車主向女子求償百萬,也簽下承諾書,沒想到女子事後反悔,雙方鬧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肇事女子當時未滿20歲,依民法規定,必須有家長陪同,才有法律效力,因此判決車主敗訴。
白色百萬名車,右側車頭整個被撞凹,保險桿和車子,幾乎分離,整輛車卡在分隔島上,開車釀起車禍的,是一名吳姓女子,但離譜的是,車主賴先生,隔了一週才知道,寶貝愛車成了這副模樣。轎車車主:「看過她在臉書發文說要徵特助,所以去找她聊聊吃飯,也討論到工作上的事情。」
原來33歲賴姓男子,3年前,和吳姓女子因為游泳認識,去年9月,女子向他借了這輛價值160萬元,車齡1年轎車,賴先生供稱,看過對方臉書上有開車照片,以為她有駕照,結果好好一輛車出去,回來竟成一堆破銅爛鐵。事後要求女方賠償,對方也簽了承諾書,表示願意賠123萬,但後來又反悔,賴先生氣得提告,想不到竟被判敗訴。
轎車車主:「擔心她事後可能不會想負責任,包含發生事故的時候,車子怎麼處理她都完全不管,照現實狀況寫下她願意負這責任,目的只是希望她負責。」
法官認定,女子當時只是高中生,在民法上未滿20歲,算未成年,加上沒取得家長同意,而且只提供維修估價單,因此判女子免賠,但賴先生無法接受,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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