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台北市警方抓到2名毒蟲,其中一人的辯護律師到場,因為要求行使接見權,要和毒犯單獨談話,遭到拒絕,雙方爆發口角衝突,律師被指控罵三字經,被依照妨害公務,移送法辦,上午這名陳姓律師在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並沒有怒罵員警,被警方惡意栽贓。
拿出用手機拍下的蒐證畫面,這名陳律師說,當時他並沒有怒罵員警三字經。律師陳鴻琪:「我要行使我的接見權。」中山分局警官:「在偵查中怎麼接見?」律師陳鴻琪:「你(警官)去翻法條,聽不懂,他X的。」中山分局警官:「你侮辱我,你侮辱我,我有錄下來,你這麼多人,我有錄下來,你罵我XX娘。」
律師陳鴻琪:「法律內容也唸給他們聽,用和緩的語氣講沒用,用強烈語氣講的時候,羅織一個罪名逮捕我。」
強調是警方刻意栽贓,還將他戴上手銬,關進拘留室。事情發生在上個月29日,台北市警方抓到一對男女,身上持有安非他命和K他命等毒品,而陳姓律師就是男子委託的辯護人,趕到分局了解案情,一進門就要求和對方在密閉空間內單獨談話,但警方怕兩人串證,要他有什麼話,就隔著鐵欄和男子說,雙方才會爆發口角衝突。
市議員莊瑞雄:「他有沒有罵那個三字經,什麼娘有沒有,沒有就是你們栽贓,你有聽到嗎?」中山偵查隊長 邱主文:「但他用其他的字語。」
陳律師坦承自己口氣不好,也表達歉意,不過行使接見權,是當事人的權利,警方怎麼可以知法犯法,儘管已經搬出法條,結果卻是遭到妨礙公務罪,移送法辦,裁定2萬元交保,為了維護當事人以及自身權益,陳律師決定透過司法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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