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外交人員酒駕肇事,車子是否該拖吊?執勤的交通人員陷入兩難,去年包括一名匈牙利籍以及一名俄羅斯籍的外交人員,在台北市酒駕肇事,車子不但沒被拖吊,甚至連罰款都沒繳。台北市議員今天痛批,交通大隊喪權辱國,不過交大無奈的表示,法規有灰色地帶,他們想處理也沒辦法。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我問你拖不拖吊?」台北市議員侯冠群:「是不是一律都不拖吊?」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使外違規拖不拖吊?」
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陳世雄:「目前我們必須等到交通部的回覆以後。」北市議員侯冠群:「回覆之前就都不拖吊嗎?」
駐台外交人員酒駕肇事要不要拖吊?面對議員開罵,執法的交通大隊無力招架,因為去年的2個案例,到現在還是無解習題。
北市議員侯冠群:「俄羅斯人跟匈牙利人他們的酒測值一個是0.48毫克,超過了標準值0.25,另外一個更嚴重,是達到1.12毫克,就這樣子私下縱放人犯,這犯了公共危險罪,也許是為了邦交,給你一個禮遇,給你一個特權放走了,問題是對方給臉不要臉,把車子開走了之後,酒後罰款依舊不交。」
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陳世雄:「酒後駕車的違規必須繳交交通違規罰款,持罰款的收據才可以領回車輛,那如果這個車子當場移至保管以後,根據外交部的函示,又不能要求他繳交罰款,這個車子就不知道怎麼處理。」
一年前就行文,到現在沒答案。原來,交通法規和駐華外國機構豁免條例有灰色地帶,到現在還是無解,這讓執法人員被罵臭頭,而駐台外交人員違規駕駛,也成了執法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