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調查檢察官徐維嶽貪瀆案,目前初步偵結徐維嶽被指控利用檢察官職務之便索賄,求處無期徒刑,而徐維嶽一家六人、四名刑警等總計16人,也涉嫌貪瀆,全被求處一年兩個月到14年不等的重刑。
雲林地檢署審理徐維嶽貪瀆案,偵結結果求處重刑,首先是徐維嶽本人,他涉嫌利用偵辦雲林砂石場等五個案件,索賄總額超過一千萬,檢察官認定徐維嶽觸犯重罪,求處無期徒刑。
另外震驚社會的是刑事局組長林續鵬,協助偽造文書、違反槍砲條例也重重求處11年徒刑。
檢方還查出徐維嶽一家都是貪瀆幫兇,大哥大嫂擔任收賄窗口,也被求處12年重刑。
二哥徐寶瑩求兩年,徐維嶽太太和岳父也因協助貪瀆被求處一年兩個月徒刑。
其他包含四名刑警、代書等總計16個人都被求處最一年兩個月到14年的重刑。
檢察官發現徐維嶽這個貪污索賄集團已經把司法和警力當成他的打手,竟然約被告到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喝茶討論案情,只要歹徒嫌犯肯孝敬乖乖交賄款,就可以沒事,檢察官認定荒唐至極,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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