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娃娃顏旭男摔死案,高院二審判決,景文高中和好心幫忙的陳同學須賠償333萬,各界譁然;不過最高法院日前裁定發回更審,重新調查陳同學是否應負賠償責任,對此,當初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劉承武表示,他認同陳同學熱心助人的善意,但攸關人命的事,小心比好心重要得多。
6年前的一節體育課,玻璃娃娃顏旭男意外摔死,家屬追究責任,向校方和陳同學,求償733萬,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顏家敗訴,因為陳同學熱心助人,而且不知道顏旭男是玻璃娃娃,但今年8月,高院二審出現逆轉,顏家勝訴,法官認為陳同學出自好心,但要量力而為,必須連帶賠償333萬,不過判決一出,引發各界抨擊,最高法院也在4個月後,撤銷重審。
當時共同承辦這件案子的檢察官劉承武,對於台北地院做出無罪判決很不服,提出上訴,現在最高院發回更審,劉承武還是認為,光好心是不夠的。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好心雖然重要但是沒有小心重要,也就是小心比好心重要,而且我們把心不夠好的高中學校 ,沒有設置無障礙空間視同不小心,兩方要負連帶的賠償責任。」
官司出現戲劇性的變化,顏家低調不願回應,他們原本單純的想替死者討公道,但一家人經常被路人指指點點,承受莫大的社會壓力,甚至對著鏡頭大哭。
相較之下,各界聲援陳同學,有人發起募款,但陳同學低調發聲明稿,謝謝各界關心,婉拒捐獻,陳家人和景文高中,聽到消息,都表示欣慰,但也說,將來還得面對長期的訴訟,無論官司結果如何,都已經是「雙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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