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3高中妹還偷拍沐浴、性愛片 合唱團渣師二審判3年2月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9.22 14:4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2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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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團老師姚男二審判3年2月。(示意圖/AI生成)

合唱團老師姚男二審判3年2月。(示意圖/AI生成)

新北市一所高中的合唱團老師姚姓男子,2021年至2022年間劈腿合唱團內3位女學生,還曾經將3女同時帶回家偷拍洗澡、性愛影片。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判處4年6月、10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2)日改判姚男3年2月徒刑,可上訴。

邀三女回家一次偷拍三人洗澡

一審判決指出,2022年8月12日凌晨,姚男在住處浴室連續偷拍3名女學生洗澡。後來又在板橋教室樓梯間、教室內,分別偷拍其中1名女學生的裙底及胸部。

劈腿合唱團學生、共創群組討論感情

事實上,姚男與被偷拍裙底、胸部的女學生是交往關係,曾趁發生性行為時,偷錄聲音長達1個多小時,另偷拍女學生替他口交的影片。姚卻又同時與另外2名女學生發生關係。離譜的是,另外2名女學生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也知道姚男的正牌女友,還與姚共建群組私聊討論複雜的感情關係。

直到2023年暑假,其中一名女學生的母親在女兒手機內看到她與姚男3人群組的不倫對話,追問下得知女兒跟姚發生性關係,母親報警提告。警方從姚男的iCloud查獲部分影音。

姚男否認犯行,辯稱該女學生知情,並否認偷拍另外2名女學生洗澡。法院根據女學生證稱,姚男曾坦承偷拍3人洗澡並道歉,且相關證據足以佐證,不採信姚的說詞,依法判姚4年6月徒刑,另有10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案經上訴,高院認定,姚犯5項罪名,其中有部分與被害人和解而減刑,今改判姚3年2月徒刑。

女高中生超過16歲沒事

至於發生性關係部分,因3人均已年過16歲,具有性自主決定權,另外也查無姚男違反3人意願,檢方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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