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金溥聰「破壞藍白合戰犯」遭求償600萬 高院判蔡正元免賠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9.16 14:0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6 14:00
金溥聰、蔡正元。(資料圖/潘千詩攝)

金溥聰、蔡正元。(資料圖/潘千詩攝)

國民黨在2024總統大選戰敗後,前立委蔡正元公開指稱,侯友宜競選總部執行長金溥聰是「藍白合」破局的戰犯、製作假民調欺騙時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等語,遭金溥聰求償600萬元、要求刪除臉書貼文等。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蔡的言論或屬經合理查證的事實陳述,或屬就可受公評事項所為的適當評論,均未構成不法侵權行為,今(16)日駁回上訴,蔡正元仍免賠。可上訴。

金溥聰主張,蔡正元在第十六屆總統大選競選期間,在電視節目、臉書誣指他散布假消息、捏造民調數字、破壞藍白合、攻擊馬英九、發動角頭宣傳,並以「自私又懷鬼胎」等足以貶損其社會評價之侮辱言詞,侵害其名譽權且情節重大;陳文茜參與其中,為共同侵權行為人,請求蔡賠償精神慰撫金600萬元,其中300萬元由陳文茜負連帶責任,並將YT、臉書相關影片、貼文刪除,另張貼判決全文。

高度公共性與公益性 具合理查證

高院認為, 蔡正元的言論涉及總統選舉期間藍白合作、選舉策略、民調運用及競選團隊決策等事項,具有高度公共性及公益性。金選舉期間擔任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執行長,其選舉操盤方式及相關作為,屬可受公評事項,蔡客觀上有相當理由相信其內容為真,已具合理查證基礎,得阻卻違法。

尖銳批判屬善意評論

高院表示,蔡談及「破壞藍白合」、「第一號戰犯」、「手法卑劣」等內容,是針對藍白合政治事件及選舉事務所為之評論,屬意見表達,就可受公評事項善意發表適當評論,也不具違法性,部分言論雖使用較為尖銳之措辭,然觀前後文語意及言論脈絡,是就節目討論的政治事件表達意見及提出批判,並非單純以負面詞語貶低人格,尚難認構成不法侵害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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