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洩密臨檢勤務、幫「鮑魚大亨」查個資 警政署專員求刑6年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9.16 11:1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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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專員林劼緯因涉嫌洩密、違反個資法遭起訴。(圖/TVBS資料畫面)
麗園酒店常客、「鮑魚大亨」鍾文智的「警察好友」警政署公關室二線四星專員林劼緯過去長期受鍾文智委託,4度洩漏臨檢勤務給鍾,他另受鍾文智大帳房葉仲清委託,透過昔日部屬黃梓翔、徐毓廷查詢個資。台北地檢署今(16)日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個資法》起訴林劼緯、黃梓翔、徐毓廷,各求刑6年、4年、2年。
兼鍾文智司機特助的「大帳房」葉仲清、葉仲清好朋友陳家儒依涉犯非法蒐集與利用個資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林劼緯於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南港派出所長,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改調和平東路派出所長。黃梓翔2008年至2021年是南港派出所警員;徐毓廷2012年3月至2021年8月是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員。林曾是黃、徐的直屬上司,所以交情匪淺。
鍾文智是大安區、中山區一帶的酒店常客,自2016年起與林劼緯熟稔後,要求林告知警員臨檢動向以規避臨檢。
4度洩密臨檢勤務還指導走地下室離開
林劼緯涉嫌洩漏2016年5月13日跟8月4日以及2017年1月11日、12日的臨檢勤務給鍾文智,包含「翌日有臨檢勤務」、「當日中山區未安排臨檢」等,甚至教鍾從酒店地下室離開,可避免與員警碰面。
自己不查叫2位昔日下屬查詢個資
林劼緯另於2018年起受鍾文智、葉仲清等人請託,私下指示徐、黃查個資。徐接受委託查詢5次、黃接受委託查詢12次;查詢對象包括鍾文智為討債,3人違法查詢債務人車籍與戶籍背景、陳家儒想打探姪女男友的前科,竟也過葉仲清管道,請林員「點單」代查。林員想知道樓上鄰居個資,也指示黃查詢。
檢察官認為,批林劼緯身為執法公務員,私下與不當人士交往、涉足聲色場所,利用職權破壞警紀,求刑6年以上;黃梓翔、徐毓廷因出於對上級長官的信賴、一時不察誤觸法網,且到案後態度良好、深表悔悟,建請法院量處4年、2年徒刑,以啟自新。
鍾文智因另案證交法定讞,棄保潛逃遭通緝,本件《個資法》併案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