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大亨」案警政署高官涉洩密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 記者:張貴翔,潘千詩|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6.05.27 18:4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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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定警政署專員林劼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個資法》遭裁定收押。(圖/TVBS)
「鮑魚大亨」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持續延燒,導致多名警政署高層被調查,檢調於26日發動第三波搜索,於台北市警政署、大安分局等12處地點,約談警政署二線四星專員林劼緯、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徐姓巡佐及鍾文智母親鄭女等人。林劼緯因涉違反個資法及洩密,且有串供、滅證之虞,遭檢方聲押,並於27日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林劼緯被認有滅證之虞裁定收押
鍾文智案波及警政署多名高官。檢調專案小組查明,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前副所長李俊良涉嫌協助鍾文智製作95次不實簽到記錄,替鍾省下大量時間與交通油資,現已依圖利罪嫌被起訴。「南港派出所」副所長黃梓翔則被指經常接受鍾文智招待,並涉嫌受託查詢欠債者個資,於今年2月遭檢方聲押獲准。
26日檢調前往警政署及相關單位展開第三波行動,搜索12處並帶回林劼緯、徐姓巡佐等人調查。調查發現,徐姓巡佐於2018年間曾登入警用系統查詢2至3筆非涉案人個資,大安分局內部發現異常後,主動向台北地檢署通報。經檢方複訊,昨晚諭知徐男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
鍾文智母親鄭女名下帳戶出現不明金流,檢方依洗錢罪嫌訊後諭知50萬元交保,林劼緯母親張女亦因涉洗錢罪,以50萬元交保。林劼緯則因涉個資法、洩密等罪,且有串供、滅證疑慮,遭檢方聲押,台北地院今日裁定羈押禁見。
林劼緯涉指使曾帶過的2名警幫查個資
林劼緯,警大71期畢業,曾任北市警南港分局南港所、信義分局吳興所、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所。據《太報》報導,林劼緯在和平東路派出當所長時,與鍾文智熟識,兩人可說是「麻吉」。因鍾文智政商關係良好,遊走黑白兩道,愛跟警界、達官貴人餐敘,地點多在大安區,自2014年起,鍾為了避免帶去喝的達官貴人身分曝光,事前透過林劼緯掌握警方臨檢情資。
鍾文智2025年3月棄保潛逃,檢警調先從信義分局清查,今年2月又追出黃梓翔。經清查發現,原來黃梓翔是受人指使,而背後動口不動手的人,就是昔日黃在和平東路派出所的上司林劼緯;徐毓廷也是被指使的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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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