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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魚大亨棄億元潛逃!警代簽95次被求刑 兩副所長不起訴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12 16:3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2 18:47
經濟要犯鍾文智。(圖/TVBS資料畫面)
經濟要犯鍾文智。(圖/TVBS資料畫面)

「鮑魚大亨」鍾文智去年棄保潛逃,台北地檢署追查,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前副所長李俊良涉嫌替鍾代簽報到95次,日前起訴李並求刑8年。當時一度被查辦的梁思強、古志銘2位副所長,檢察官偵辦後認為罪嫌不足,對2人依法不起訴並依職權送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駁回再議聲請,2名副所長確定不起訴。

鍾文智因炒作TDR獲利4億多,北檢偵查中羈押禁見,2018年獲北院裁定5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且必須天天去派出所報到。2021年間一審判處18年徒刑後,法院加碼3000萬元保釋金,報到時間改為每週一、四、六。

鍾文智棄1億保釋金潛逃 查出簽到紀錄都是警代簽


 
2023年5月,二審改判鍾文智17年6月,同年間因爆發國寶集團朱國榮棄保潛逃,法院對鍾實施科技監控。2024年10月16日,高院法官陳勇松裁定加保2000萬元,未再延長科技監控,保釋金累計1億元。最高法院2025年3月12日駁回上訴,鍾文智刑度累計30年5月。

未料鍾文智被發現棄保潛逃,而看似正常的報導紀錄,原來都是假的。

檢警調組專案小組全力追查,時任福德街派出所副所長李俊良,涉於2018年11月至2023年2月間代替鍾文智在報到紀錄表上虛偽簽名95次;李的帳戶有260萬餘元不明財產。北檢於2026年4月16日起訴李,並求處8年重刑。
 
 

前後任副所長也被牽連 最後罪嫌不足不起訴


在調查過程中,同屬福德派出所的前後任副所長梁思強、古志銘也一度被列為被告偵辦。檢察官調查後,確認梁、古並未參與代簽,也無串通放水的具體罪嫌,認定「罪嫌不足」,依法不起訴。

北檢依職權送再議,高檢署受理後,認為北檢已調查完備駁回再議,梁、古2人不起訴確定。

更多新聞:警政署專員涉收賄替落跑「鮑魚大亨」查個資 北檢聲押禁見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鍾文智#李俊良#梁思強#古志銘#2名副所長#不起訴#北檢#高檢署#台高檢察署#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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