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前年10月替「鮑魚大亨」鍾文智解除科技監控,導致最高法院判刑定讞,鍾即棄保潛逃。陳勇松遭司法院移送懲戒、監察院也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17)日開庭,陳勇松說,他是依無罪推定原則做決定,「沒注意到鍾文智罪很重,有矚目性」。
職務法庭受命法官林彥君舉未接受科技監控而棄保潛逃的朱國榮、徐少東2名要犯的裁定為例,要求陳勇松說明為何改變鍾文智的強制處分?
高院法官陳勇松:沒注意罪很重
陳勇松說,鍾文智與移審的朱國榮情形不一樣,鍾文智當時已開庭結束,律師說要回去寫狀紙,但自己當庭來不及檢閱書狀,才說由合議庭評議,只能分兩階段處理。因檢、辯都同意審判長提議加保2000萬,就沒開第二次庭,坦言「不周延」。
陳勇松還說,沒注意也不知道鍾文智案是矚目案件,認為鍾的科控將於2024年10月17日到期,秉持無罪推定才未延長;加保2000萬的性質是「前提條件」或替代性處分種類變更,如有不盡周延與應討論之處,虛心接受。
監察院反擊:僅你認為2000萬能換解除科控
司法院代理人譚虎表示,交保2000萬元停止科控本身並無違法,真正有違失的地方是後續處理流程;監察院代理人黃俊燁主張,解除科控的處置不適當,根據相關調查可發現,只有陳勇松的法律見解是2000萬換解除科控,陳的說法不可採。
針對法平會建議罰俸10個月,法官詢問司法院、監察院、陳勇松有何意見,或是建議何種懲戒?司法院、監察院均尊重,陳勇松也都接受。而陳勇松在法庭上不斷修改筆錄,且因參審員6月屆滿,今天準備程序終結,預計6月前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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