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16)日偵結「鮑魚大亨」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查出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前副所長李俊良,涉嫌於2019年11月至2024年2月間,替鍾文智代簽報到紀錄共95次,並有不明財產增加260萬4000元,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洩密、偽造文書、《個資法》等罪嫌起訴,並求刑8年;鍾文智特助葉仲清涉嫌非法利用個資,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同時將在押中的李俊良、葉仲清移審法院。李妻、梁姓前副所長、古姓前副所長3人因犯罪嫌疑不足,均為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倘警員明知被告未如實報到,卻未依規定通報,反以偽造文書代為簽到,此舉創造了不公平的違法狀態利益,使被告取得無庸詳實報到的便利,應堪認定屬《貪污治罪條例》所稱「不法利益」。
副所長助偽簽到 圖利被告獲不法利益
鍾文智涉嫌炒作TDR案,高院合議庭於2023年5月判處17年6月徒刑,同年10月傳喚他到庭,諭知電子腳鐶科技監控(後改為電子手環),時效至2024年10月17日止,之後未再延長監控,出現空窗,最高法院2025年3月12日依證券交易法、洗錢等7罪,合計刑期共30年5月定讞,之後傳出鍾文智棄保潛逃。
不明財產260萬餘元還盜查個資、洩密
此外,李利用職務機會,自2018年11月間,以「家戶查訪」為由非法登入公務系統查詢個資,或指示不知情同仁代查,並將個資洩漏給葉,再由葉轉知鍾,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檢方痛批李員身為執法人員,卻不知廉潔自持,與不正當人士私下交往、涉足聲色場所,甚至踐踏警紀以換取不法利益,重傷員警形象,建請法院量處8年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檢方另發現,鍾文智曾透過時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員、現任副所長黃梓翔偷查個資討債,黃員目前羈押中,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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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