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高中家長校門口打人!教官挨揍提告獲賠 校方回應了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8.18 17:5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8 17:56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8.18 17:5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8 17:56
學校附近上下學期間,停車常一位難求。(示意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1所私立明星高中教官2024年間在校門口勸導違停,慘遭曾姓家長動手推打,吳姓教官驗傷提告並求償,曾姓家長刑事部分被判處拘役20天,民事判賠3萬元,全案確定。對此,校方今(18)日回應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該案已判決定讞,不便針對個案評論。
校方進一步指出,目前學校正值放暑假期間,雖行政工作仍持續進行,但該案進入司法程序,並已判決確定,校方尊重司法判決,不方便針對個案進行評論。
教官勸導違停 家長衝動出手打人
這起傷害糾紛發生在2024年12月10日,曾男早上開車送女兒上學,將車輛停在校門口網狀線上,維持交通秩序的吳姓教官出面勸導,豈料,曾男不滿徒手毆打吳姓教官左肩,導致他左前肩挫傷,吳姓教官驗傷提告,曾姓家長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吳姓教官提起附帶民事求償,主張他不僅身體受傷害,精神也承受來自學校及同仁關切壓力,求償醫藥費1萬元、精神撫慰金29萬元。
家長抗辯:基於保護女兒 衝動出手
曾姓家長辯稱,因女兒下車後遭教官嚴厲斥責,他基於保護女兒立場下車與教官溝通,因一時衝動才推打教官。教官傷勢輕微,不需長期治療,也未提出醫療相關單據,難以認定醫療費支出。
法官認為,吳姓教官未舉證提出醫療費支出,求償醫藥費並無依據;在精神撫慰金部分,審酌雙方行為動機及傷害輕重等程度,判賠3萬元,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