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男屍倒後座!警曝上車時間 新店客運挨罰3萬元

新店客運驚傳男乘客陳屍在車上多日。(圖/翻攝自新店客運官網)
新北市新店客運今天發生乘客在車內死亡多日案件,公車收班未明確檢查車內狀況遭台北市政府開罰3萬元;新店客運聲明表示,將列為案例宣導駕駛長需檢查後才能離座。
警方調查,高姓死者於9月24日晚間8時40分,由青潭停車場站搭上陳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一路上並無下車。駕駛於24日晚間10時30分將公車開回終點,當時未發現死者。
根據監視畫面,公車一直都停放在公車站,直到今天上午6時45分發車時,駕駛也都未發現死者已倒在公車後座,直到公車於6時55分行經新店捷運站時,才有民眾上車並發現死者及報警。
新店警分局以訊息說明,經警消到場後,發現高男已明顯死亡不予送醫。警方也封鎖現場並調閱相關監視器,經鑑識小組到場採證,死者無明顯外傷,初步排除他殺。全案後續將報請台北地檢署相驗,以釐清死因。
新店客運總經理高燦煌聲明指出,經查車上監視畫面,陳姓駕駛長當下要關門時有往後查看,未見座椅上有任何乘客,就把門關起來。因適逢中秋連假,今天出車營運時才被乘客告知。
高燦煌指出,公司會配合警方調查,以查清責任歸屬。陳姓駕駛長僅目視查看顯有不當,且身心恐處於不穩定狀態,故會先予停職,待其穩定再派車。
高燦煌指出,全案將列案例,加強宣導駕駛長離座前,一定要詳加確認車內無乘客才可以離開;此一班車,公司也會全面消毒清潔。乘客可以安心搭乘。
台北市公運處稽查科長郭建辰表示,公運處有要求業者教育駕駛長落實清車,本案有這方面的疏失,將依據「公路法」第77條規定,針對新店客運未善盡管理責任、沒有要求駕駛長落實清車,開罰新店客運新台幣3萬元。(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