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生技公司老闆超派! 送愛女上學違停還打明星高中教官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8.18 10:48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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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8 10:48
台中生技公司老闆送女上學違停,還涉嫌打學校教官。(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生技醫藥公司曾姓負責人,2024年底送就讀私立明星高中的女兒上學,將車違停在校門口網狀線上,學校吳姓教官趨前勸導,曾男出手推打。事後,教官驗傷提告,曾男否認動手打人,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吳姓教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30萬元,法院近日宣判,判決曾男賠償3萬元確定。
生技公司老闆送女上學違停推打教官
這起傷害糾紛發生在2024年12月10日,曾男早上開車送女兒上學,將車停放在校門口的網狀線上,在場維持交通秩序的吳姓教官出面勸導,豈料,曾男一時不滿徒手毆打吳姓教官左肩,導致他左前肩挫傷。刑事部分,依傷害罪判處曾男拘役20天。
教官提起民事求償30萬元
在民事部分,吳姓教官主張,他基於職責,勸導曾男,但曾男情緒失控、訴諸暴力,影響他執行職務,並在眾目睽睽下損及教官名譽,他不僅身體受傷害,精神也承受來自學校及同仁關切壓力,求償醫藥費1萬元、精神撫慰金29萬元,合計30萬元。
曾男抗辯:保護女兒只推打1下
曾男辯稱,他是因為女兒下車後遭教官嚴厲斥責,基於保護女兒立場下車與教官溝通,因情緒一時衝動才推打教官左肩一下,沒想到,對方會因而受傷。不過,教官傷勢輕微,不需長期治療,也未提出醫療相關單據,難以認定醫療費支出,求償金額過高。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吳姓教官雖受傷,但未舉證提出醫療費支出,求償醫藥費並無依據;在精神撫慰金部分,審酌雙方行為動機及傷害輕重等程度,判賠3萬元,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