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國小3年級女童,因為自行在郵局存款簿上填寫存入1千2百元,沒想到卻被老師誤以為是想貪錢,罰寫刑法偽造文書罪20遍,但家長覺得太跨張了,提出嚴正抗議。
就是這個法律條文,讓同安國小的學童家長和校方鬧的不可開交。女童阿嬤:「說要通知警察抓孫女。」記者:「誰要通知警察?」女童阿嬤:「主任啊!」記者:「太誇張了吧?」女童阿嬤:「就是這樣啊!」
到底出了什麼事,要動用警察抓只有就讀國小3年級的女童?原因就出在這本學生儲金簿上,彰化同安國小安山分校一名女學生,上學期繳了2百元,不過遇上郵局結存,這學期女學生又繳了1千2百元,老師將兩筆錢總共1千4百元一起入帳,沒想到學生誤以為沒入帳,自己又填了1千2百元的存款,被老師罰要抄寫偽造文書條文20遍。
同安國小安山分校長盧焜煌:「本來寫20次,後來只寫10次,女童就說寫不完不想寫,老師就說知道悔改,就不用寫沒關係,所以只是基於教育立場,教導小孩子。」
雖然學生後來只抄了10遍,不過這樣的舉動,還是引來學生家長相當不滿,認為校方小題大作,至於教育局督學也說國小學童的心智尚未成熟,這樣的處罰方式,的確有待商榷,已經要求校方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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