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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公然侮辱挨告 前警專師判拘

記者 林昱孜 / 攝影 陳儒桓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1/26 12:2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一個字「呸」,竟讓退休的老師吃上官司!曾任職警專教刑法的張姓男子,前年和里長發生口角衝突,他說因為受不了對方口出不雅字眼,憤而發出了「呸」的聲音,沒想到里長認為遭到侮辱提出告訴,兩人鬧上法院,最後法官勘驗監視器及錄音光碟後,認為張姓男子,確實有吐口水犯行,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

遭控告張姓男子:「如果我真的要吐人家口水的話,我身體是不是會往前傾,對不對?我只是站在這裡,呸這樣子。」

就是這個動作,讓曾經在警專教刑法的他,自己吃上公然侮辱官司,只因為和里長曾經因為細故,發生爭執。遭控告張姓男子:「福利做的不好,因為別的里,有發背心、夾克等等,我們這個里都沒有,他說別里是別里,我這個里是我這個里,跟我囉唆什麼。」

2年前的11月,兩人就因此在里長辦公室前,吵了起來,張姓男子說,當時里長先不斷以不雅字眼辱罵他,一氣之下,發出了「呸」的聲音,也舉起右手來作勢打人,因為一時的情緒失控,最後被里長控告公然侮辱。

遭控告張姓男子:「我如果真的要吐口水,我不會有口沫噴出來嗎?」

樟樹里里民:「里長一直忍耐忍耐,忍到他吐口水之後,里長才告他。」

由於兩人爭吵過程,全被監視器及附近居民拍了下來,法官刊驗之後,認定張姓男子確實有吐口水,認為他知法犯法,將他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已經定讞,里長不願出面,只私下表示,司法已經還他公道,還有民事求償官司在審理,原是該熱心助人的里長,卻因為細故,與里民徹底撕破臉。

#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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