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被收押後,爆出林林總總的案外案,從代言臍帶血收1700萬到遭邱毅、林瑞圖指控用人頭戶買賣房地產,牟取暴利,不但賺滿了荷包,還不用交稅,依照稅法規定,代言臍帶血必須繳交的170萬稅款,加上買房地產的契稅規費,加一加就避了將近5百萬的稅。
趙建銘的生財之道經披露後令人佩服,不管是代言,還是買賣房地產都有暴利,更出神入化的是,錢進了口袋還不用繳稅,首先是代言生寶臍帶血收1700萬,由於開票人不是公司行號,而是以生寶董事長夫人的名義開票。但依規定,商品代言是薪資所得的一部分,理當要扣10%的稅款,也就是說趙建銘違法避稅170萬。
另外林林總總包括邱毅、林瑞圖爆料,趙建銘用人頭戶買賣房地產,從帝寶A棟7樓買1億2千萬,省下約90萬契稅規費,天母天墅買1億1千6百萬,省下約60幾萬契稅規費,101對面巷內的法拍屋,因為總樓層較低,要約70幾萬的賦稅,一樣免了,天母仰哲和天母天墅的規格相當,也省下60幾萬的契稅規費。
會計師許祺昌:「就買方來講,他要負擔契稅、印花稅和規費,如果以人頭戶來購買,大概是為了隱匿財產,可以達到2個目的,第一是隱藏贈與給小孩的目的,第二是分散租金所得。」記者:「當然掩人耳目也有可能?」許祺昌:「這也是一個目的。」
雖然說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趙建銘避稅高明,從代言不收公司名義支票,但買賣房地產用人頭戶,非旦避人耳目,也省下將近5百萬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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