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婦人去年花了6百多萬,標下一間法拍屋,原本以為頂樓加蓋的部分也可以使用,但法院點交時,頂樓部分卻遭到大樓管委會拆除,氣的告上法院,不過管委會表示,他們是收到市府的公文,才會自行拆除違建。
走進這棟大樓的頂樓,原本裝潢和隔間,現在卻被拆成這副景象,窗戶用木板給封起來,就連大門也沒有,難怪花了6百多萬的李小姐,氣的一狀告上法院。
更何況,這還是法拍屋,買主以為頂樓加蓋的部分,也可以使用,法院也完成點交手續,大樓管委會竟然把它拆掉。大樓管委會主委陸依祺:「從頭到尾我是合法,我有(市府)公文,大門就在這邊,封條應該就貼在這個地方,因為我們住戶,都沒人看到。」
原本法院認定的合法建築,市府卻說是違建要拆,主委拿出公文,說違建部分住戶必須自行拆除,住戶不拆,管委會動手,卻反被告到法院。陸依祺:「公文來的時候,剛好跟它點交的時間,是有點重疊我並不知道,它是法拍屋,我不會特別注意,我都照著公文走。」
花6百多萬買來的法拍屋,竟是違建,還被拆成廢墟,也怪不得買主會這麼生氣,這起糾紛還有得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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