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併購兆豐金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因傳喚、拘提都未到案,4日正式發佈通緝令,通緝時效將到民國120年3月27日,為期25年,檢調也將函請外交部,註銷辜仲諒中華民國護照。
11月29日深夜12點,是檢方拘提辜仲諒的最後期限,但他還是沒有現身,台北地檢署12月4日,正式發出通緝令。台北地檢署發言人林錦村:「通緝追訴時效25年,期限到民國120年3月27日。」
檢方已經發佈通緝照片,初步已經掌握辜仲諒在美國的行蹤;早在10月26日,檢方第一次發出傳票,要求辜仲亮11月7日出庭,但他以參加艾森豪獎學金活動為由請假;15天後檢方發出第二張傳票,辜仲諒再以家庭因素請假,但這個理由檢方認為太牽強,於是發佈拘提。
中信金併購弊案,辜仲諒被認定是決策者,檢方給了3次機會,他卻選擇逃避,這下沒有通融餘地;通緝令追訴時效長達25年,辜仲諒得躲到民國120年的3月27日,但就算少了他,併購弊案還是要辦,只是辜仲諒成了通緝犯,再次重創辜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