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兆豐金案/通緝辜仲諒 時效到民國120年3月27日

記者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12/05 11:4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併購兆豐金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因傳喚、拘提都未到案,4日正式發佈通緝令,通緝時效將到民國120年3月27日,為期25年,檢調也將函請外交部,註銷辜仲諒中華民國護照。

11月29日深夜12點,是檢方拘提辜仲諒的最後期限,但他還是沒有現身,台北地檢署12月4日,正式發出通緝令。台北地檢署發言人林錦村:「通緝追訴時效25年,期限到民國120年3月27日。」

檢方已經發佈通緝照片,初步已經掌握辜仲諒在美國的行蹤;早在10月26日,檢方第一次發出傳票,要求辜仲亮11月7日出庭,但他以參加艾森豪獎學金活動為由請假;15天後檢方發出第二張傳票,辜仲諒再以家庭因素請假,但這個理由檢方認為太牽強,於是發佈拘提。

中信金併購弊案,辜仲諒被認定是決策者,檢方給了3次機會,他卻選擇逃避,這下沒有通融餘地;通緝令追訴時效長達25年,辜仲諒得躲到民國120年的3月27日,但就算少了他,併購弊案還是要辦,只是辜仲諒成了通緝犯,再次重創辜家形象。

#辜仲諒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11

0.0382

0.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