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蔡依林,12日以代言人身分,出席一場酒商活動,就在媒體聯訪時,會場內表演起花式調酒秀,調酒師還在酒瓶頂端點火,但裡面是密閉的室內空間,根據規定,必須經過主管機關許可,才能進行明火表演,消防局已經對業者已違反消防法規定進行舉發,並處5萬元罰鍰。
調酒師站在吧台上,向底下觀眾鞠躬,仔細看,他手上2個酒瓶,頂端都還冒著火,跳下吧台 ,同事接過酒瓶直接吹熄了火焰,旁邊其他人,再拿水澆濕酒瓶,吧台區頓時間煙霧瀰漫。
3分鐘花式調酒秀,觀眾看得鼓掌叫好,但調酒師將酒瓶點火,在空中拋接屬於危險動作,尤其這地點還是選在,台北市一棟辦公大樓的挑高頂樓,其實這是酒商舉辦的活動,請來藝人蔡依林代言。
藝人蔡依林(2012.10.12):「我年底在小巨蛋有演唱會,所以現在還沒有決定,要休息還是要表演。」
但就在Jolin受訪同時,會場裡面表演了火瓶秀,去年台中ALA大火後,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公眾使用建築物,沒有經過主管機關許可不能有明火表演,違反可處15萬以下罰緩。
北市消防局第二大隊長許志敏:「透過畫面來看,他是屬於嚴重性的違規,所以我們做舉發,5萬元的一個罰鍰。」
消防局表示,透過新聞畫面呈現當晚的表演,的確已經違反明火相關表演規定,並引發公共安全疑慮將開罰5萬元,而擔任代言人的蔡依林,恐怕也沒想到自己出席的活動,事後會爆發這種爭議。
◎危險動作 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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