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長張通榮,日前涉嫌替議員樁腳酒駕關說,要求員警放人,否則調職處分,警方礙於壓力把人放走,檢方調查後,認為張通榮身為地方父母官,卻以拍桌怒罵等方式,要求員警縱放酒駕現行犯,依妨害公務、縱放人犯起訴,另外當時處理的派出所所長和承辦員警,也一併被起訴。
選民(2007.5):「3號!張通榮!當選!」
2007年,張通榮贏得基隆市長補選,當初光榮的這一役打得漂亮,如今卻因為酒駕關說,遭檢方起訴。基隆地檢署發言人周啟勇:「張先生涉嫌妨害公務,還共同縱放人犯罪嫌,依法提起公訴,確實有在現場,以拍桌喝令調職的方式,對依法執勤的警員施加強暴。」
9月14日,廖姓婦人因酒駕被帶回派出所,她不滿被攔檢,對警咆哮還揮拳毆打女警,警方依法提出妨害公務傷害罪,不過基隆市長張通榮帶著醉意到場,先「廬」放人不成後,就嗆「好啊!你要怎麼幹就去幹,我市長就回去了,我請你們局長來,沒關係,沒關係,啊,你們同仁對我這市長,完全不肯定,OK,你就移送法辦,那以後你們警察單位我就公事公辦,你試試看啊,你就請調,不要在基隆,你很了不起嘛,我就是這麼記恨,我馬上調你走」,之後還爆怒拍桌,嗆員警你是不怕被調職嗎?
基隆市長張通榮(2012.9.18):「不是什麼關說酒駕,沒有這回事啦!要用妨礙公務給她辦,她叫我,你有頭有臉的市長,來幫忙說一下。」
檢方起訴張通榮,他將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陳姓派出所所長和承辦的廖姓員警判「縱放殺人犯」,打傷女警的廖姓婦人以妨害公務罪起訴,通通都有罪。
當初張通榮代表國民黨,以55%得票率擊拜對手,但這位「這麼有民意基礎的首長」,嗆警恐嚇拍桌怒罵,這就是過半基隆市民選出來的父母官。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