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與狄鶯的獨生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因在社群媒體公開展示自製「神級火箭槍」上月14日遭到警方拘提並移送地檢,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嫌起訴孫安佐及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今(30)日開準備程序庭,孫、陳皆不認罪,表示地點是在人煙稀少場域,而將影片發布到社群並非為了恐嚇民眾,只是為了要搏流量賺錢。至於孫在住家搜出3把槍,另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孫僅坦承未經許可持有模擬槍之部分犯行,對於其餘起訴罪名均全盤否認。

7年前就在同地點噴火
起訴書指出,孫安佐於今年1月1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3日及5月1日,與陳昱中共同於4月22日17時至18時許、4月22日19時許,在臺北市及新北市等地,先後7次測試噴火槍,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孫於庭上不認罪,表示7年前就曾在同一地點測試噴火裝置,且在測試前有請助理查看,確認周遭無人車後才進行測試。
陳昱中則表示,起初會擔心是否會影響到用路人,但在孫安佐再三保證後,便配合他進行拍攝,此外陳也提到4月22日17時進行第一次測試後,7時許又被孫「半強迫」要求再度測試噴火槍,無奈說:「不讓我回家,我只能留下」,提到能提供當時被強迫的影片紀錄為證。至於孫、陳兩人將噴火影片發至社群,已涉犯恐嚇公眾罪嫌,孫庭上稱自己過去就曾因為噴火槍登上媒體版面,當時並沒有發生問題,而國內外也有像火舞、噴火槍測試等類似影片,且在影片中從沒說過要威脅任何人,會上傳影片只是為了搏取流量。
孫仍不認罪遭檢打臉
至於孫安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因持有具殺傷力的非制式霰彈槍1支、仿克拉克模擬槍1支,隨後又被起獲具殺傷力的英國DAYSTATE廠製PULSAR型5.5mm制式空氣槍1枝。孫僅坦承未經許可持有模擬槍,承認於2018、2019年間透過臉書上生存遊戲社團,以1萬元至2萬元之價格向網友購買上述槍枝,承認試射過但辯稱,不知道霰彈槍與空氣槍具有殺傷力。檢方提出刑事局6月24日鑑定資料,顯示霰彈槍每單位殺傷力已超過法令規定,槍枝墊片也被拆除,空氣槍在低檔位時也驗出具有殺傷力,刑事局鑑定流程有一定標準,不應由個人任意指定流程,無再鑑定必要。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