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台中女駕駛左轉撞死遛狗女!遭求償1340萬 和解破局判9個月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5 16:1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5 16:15
馮女搶救15天後不治。(圖/TVBS)
馮女搶救15天後不治。(圖/TVBS)

台中市西屯區於去(114)年6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7歲的吳姓女子開車行經凱旋路、大鵬路口,左轉時因未禮讓穿越斑馬線遛狗的25歲馮姓女子,當場將人撞飛,馮女失去呼吸心跳,搶救15天後不治。事後吳女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馮女的家屬民事求償1340萬,但是吳女依強制險理賠200萬,加上調解時願意再賠530萬,最終法院判處吳女9個月有期徒刑。


車禍未禮讓行人釀死 女駕駛遭判刑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11日上午7點32分,當時吳女開車沿西屯區大鵬路左轉凱旋路、往河南路方向行駛,結果行經凱旋路與大鵬路口,不知何故衝撞正在遛小白狗的馮女,馮女從斑馬線被撞飛,沒有生命跡象,緊急被送往澄清醫院中港院區急救,一度有救回來,無奈最終回天乏術,家屬悲痛:「女兒已隨媽祖修行去了」。

 
根據判決內容,吳姓女子於案發時,開車以時速約10到17公里行駛,未依規定在行人穿越道前停車禮讓,造成馮女遭撞身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第5款加重其刑;吳女在案發後,立即下車報警,並協助叫救護車,且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積極配合調查,可依《刑法》第62條前段,認定吳女自首,依法酌情減輕刑度。

吳女已由強制險理賠金額達200萬7824元,並於調解程序中多次調整賠償金額,最終提出530萬元,但與馮女家屬所要求的1341萬2935元仍有差距。由於雙方對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調解程序未獲成立。法官認為,因請求金額不低,須經審慎核算確認,考量吳女自首、配合調查及無犯罪紀錄等因素,依過失致死罪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遛狗#撞飛#台中#女駕駛#家屬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64

0.0663

0.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