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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內鬼包商」狂偷433萬電纜 保全前撞破閘門狂飆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4 14:5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4 14:59
台積電位於嘉義縣太保市的廠區工地發生重大電纜線竊案。(資料照/TVBS)
台積電位於嘉義縣太保市的廠區工地發生重大電纜線竊案。(資料照/TVBS)

台積電位於嘉義縣太保市的廠區工地發生重大電纜線竊案。三名下游承包商男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潛入廠區大肆搜括,總計得手價值約433萬元的電纜線。嘉義地方法院近日做出判決,依「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竊盜罪」共7罪,分別判處三名主嫌4年至4年8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食髓知味!多次潛入工地 竊走數百萬電纜


根據判決書指出,主嫌莊姓、薛姓與洪姓男子均為工地承包商工作人員。自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間,三人夥同其他共犯,多次手持油壓剪、砂輪機等兇器,進入台積電太保廠區工地,竊取包括漢唐集成、麗明營造及捨得企業所有的電纜線。
 

據調查,該團夥先後犯案達6次,初步得手價值340萬元的電纜;隨後薛男又於2月間另行潛入竊取價值15萬元的物資,並分別載往屏東與嘉義的回收場變賣圖利。
 

衝撞閘門逃逸 檢方一度以「準強盜罪」起訴


今年3月2日晚間,莊、薛、洪三人再度犯案,竊取價值約78萬元的電纜。然而,此次行動遭到工地保全發覺異狀,三人為求脫身,由莊男駕車直接衝撞並破壞工地閘門後強行逃逸。

 
檢方在偵辦期間認為,三人開車衝撞保全的行為已涉犯「加重準強盜罪」。但經法院審理後,法官透過監視器影像認定,莊男當時是為了逃跑而直接衝撞閘門,並未刻意偏向保全人員方向撞擊,因此改依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竊盜罪論處。
 

法官斥:利用職務破壞治安


嘉義地院法官審酌,三名被告均正值青壯年,卻不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反而利用承包商身分進出工地的便利,多次結夥竊取高額電纜變賣分贓,嚴重破壞社會治安,顯現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

考量三名被告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已與受害單位「捨得企業」達成調解,最終判處莊男有期徒刑4年8月、薛男有期徒刑4年4月、洪男有期徒刑4年,並宣告沒收其犯罪所得及犯案用的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台積電#嘉義縣#嘉義台積電#竊盜罪#電纜#內鬼#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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