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鯨鯊捕獲數量,在3月27日就己經到達公告的30尾,不過蘇澳漁港海巡幹員發現,有漁船夾帶1隻重達百公斤的鯨鯊入港,船主無奈表示,他有出海成本壓力,而且遠洋船不知道己經達到禁捕量才會捕殺,這下錢沒賺到,還得吃上一大筆罰金。
在一堆俗稱鬼頭刀的漁貨中,藏了1隻被斷鰭斷尾,重達百公斤的幼小鯨鯊。由於今年鯨鯊捕獲量已經到達法定數目30尾,現在再出現全都是違法。船長說,鯨鯊是在關島捕的,而且遠洋船在資訊上有盲點。船長張東義:「又連絡不上,不知道已經30尾了(法定數目),我們一下往東一下往西,我們12日出去,16日抓到的。」
鯨鯊是限捕的保育類魚種,但礙於出海作業成本高,漁民只能大小漁種都捕,才能打平收支。張東義:「一趟出去就要300萬,賣不出300萬,雜費就要200多萬,其他費用5萬。」
超捕鯨鯊是事實,這下船長得吃上官司,他們覺得無奈,因為像他們一樣的情況每年都有,他們希望政府訂出遊戲規則,好讓他們可以明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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