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女子在同住繼父林男的電腦中驚見自己裸照,惶恐質問後確定受害,崩潰向警方報案。林男坦承使用「工業管道內窺鏡」連接手機偷拍,而「內窺鏡」是買來「檢查漏水」使用,並非預謀犯案。台中地院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判林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更多新聞:南港影城女客如廁隔壁傳異音 抬頭驚見手機尖叫嚇跑偷拍狼
林男偷拍繼女洗澡長達3個月餘
據了解,林男與繼女在台中市同住,見繼女在浴室內洗澡竟起色心,透過用於下水道勘查、抓漏等用途的「工業管道內窺鏡」,連接上手機,開啟手機的攝影功能後,將內窺鏡探頭悄悄潛入浴室,偷拍繼女沐浴時的全身赤裸畫面,偷拍期間從2023年6月9日至同年9月22日,長達3個多月。事後,繼女無意間在林男電腦中驚見自己裸照畫面檔案,崩潰質問確認受害後報警。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嫌起訴林男。






